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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装修公司的装修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思可达家具说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0日  浏览770

上海装修公司的装修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上海装修公司的装修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前一段时间有一杨先生来电征询,他把他与上海装修公司装修的事情都说了一遍,当时做笔录,大致是这样的情况:



2014年3月,杨先生与某装修公司签定《房子装修合同》约好,装修公司为杨先生装修房子,装修期至2014年7月底,工程总造价为15.54万元。合同签定后,装修公司开始对房子进行装修,但至2014年7月底,装修公司并没有践约竣工。



所以,杨先生和装修公司又签定《房子装修弥补合同》约好,装修公司确保在20014年1120日之前竣工,装修总价款为15.2万元。弥补合同签定后,装修公司如期在2014年1120日竣工。但杨先生在检验房子时发现装修质量存在问题,所以,杨先生托付某报价评价组织对房子装修报价进行判定,判定报价为12万元。





杨先生征询:现其能否向法院申述恳求承认弥补合同中有关房子装修费用报价的约好条款无效,需求装修公司返还多余有些的装修款。




装潢热线大概是这样给出的解决方法和答案


本案触及房子装修合同纠纷问题。本律师以为,杨先生不能以房子装修费用的评价报价与约好报价不一致为由,需求承认弥补合同中有关房子装修费用报价的约好条款无效。理由如下:



1.本案杨先生与装修公司之间构成房子装修合同法律关系。在合同实行过程中,因装修公司未能如期竣工,影响了合同的正常实行。为此,两边经过洽谈签定弥补合同,从头约好了工程的总价款和工期,依据《合同法》第八条和第七十七条的规则,此弥补合同应视为对原合同的改变与弥补,合法有用,当事人应当实行。



2.至于房子装修的判定报价与合同约好报价不一致的问题,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则,合同价款应按照以下次序断定:买卖两边的约好;没有约好的,两边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依照买卖常规。本案中,杨先生与装修公司清晰约好房子装修总价款为15.2万元,两边应以此约好为准付出装修总价款。且房子装修的判定报价系杨先生单独托付判定组织判定的定论,装修公司有权提出异议。




综上,杨先生恳求承认弥补合同中有关房子装修费用报价的约好条款无效,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撑。


那么,杨先生就房子装修存在质量问题,怎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装修公司对房子的装修存在质量问题,其行动已构成违约。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则,杨先生有权需求装修公司对装修进行修正,并赔偿损失。